原标题:我省开展“法律援助关爱老年人”专项活动
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省司法厅、省卫健委9月27日至10月24日,在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关爱老年人”专项活动,对80岁以上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继续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
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对请求抚恤金、救济金、赡养费、抚养费的老年人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对高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失能半失能、空巢、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各地实体平台要开通“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快速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开设针对老年人的维权热线,充分发挥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指导老年人依法维权的作用。对老年人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作者: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