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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26日上午闭幕。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春美、黄琪玉、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郭宁宁,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和〈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的决定》《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龙岩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吴洪池辞去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吴洪池的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任免名单。决定任命林宝金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表决前,拟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作了供职发言。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记者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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