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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1日拟设为“深圳企业家节”

原标题:每年11月1日拟设为“深圳企业家节”

深圳企业家将有自己的节日了!记者从24日市政协举办的市长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督办暨评议活动中获悉,我市拟将每年11月1日设为“深圳企业家节”,2019年11月1日将成为我市首届企业家节,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家、产业领军企业家等进行表彰。市政协副主席张晓莉参加活动。

38条建议37条均落实或加紧推进

今年,市政协将市政协经济委提出的1件主提案和杨浩勃、詹惠军、林江怀、袁晓江等4名委员提出的4个子提案,合并为重点提案《关于促进深圳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交由市长陈如桂领衔督办。该重点提案从10个方面提出38条建议,希望大力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现象,进一步释放民营经济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昨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贾长胜在通报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时表示,目前,38条建议中除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调整的建议因涉及中央事权还需进一步研究推动外,其余均在落实或加紧推进中。

每年11月1日拟定为“深圳企业家节”

大力弘扬我市优秀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这是重点提案关注的一个方面。

对此,贾长胜透露,我市拟在11月1日设立“深圳企业家节”。2019年11月1日将成为我市首届企业家节,届时,将对为我市经济社会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家、产业领军企业家等进行表彰。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召开企业家表彰大会,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典型事迹。

拨付补偿资金近1.5亿撬动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249亿元

2018年12月4日,深圳正式印发《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提出“四个千亿”计划,这些措施和计划的落实,可以给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利好。为此,市政协在重点提案中提出,要督查相关落实情况,通过列清单、摆进度等方式,推动有关措施落在实处。

对此,市工信局答复称,《若干措施》各牵头单位每季度报送落实工作进展情况,《若干措施》各项工作在有序推进中。目前,围绕落实“四个千亿”计划,我市已出台《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拨付补偿资金近1.5亿元,补偿银行14家次,项目153个,撬动贷款249.65亿元。市委市政府已审议通过《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设立与流动性风险处置工作方案》,基金一期聚焦于对我市A股上市企业进行纾困,截至2019年8月底,已累计为54家上市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150.29亿元,其中,债权资金122.56亿元,股权基金27.73亿元;基金二期即将设立运作。

在加强融资体系建设破解融资困境方面,我市出台《关于促进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意见》,正在打造全市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此外,我市正在制定《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运行管理办法》,拟设立初始规模30亿元的融资担保基金。

产业发展用地成本显著降低

企业的发展需要空间保障。但市政协调研发现,一段时间以来,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制造业企业用地难问题突出。为此,市政协在重点提案中建议,要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保障民营经济用地需求。这方面的4条建议在提案办理中全部被采用。

据介绍,针对“继续加强标准厂房集中区的综合整治”的建议,我市持续开展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底已完成约330万平方米综合整治。2019年拟开展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截至5月底,已完成约45万平方米。围绕鼓励民营企业实现集约用地和适度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我市出台《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产业发展的用地成本显著降低。

围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问题,我市制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和《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措施(试行)》。与此同时,针对租金上涨、企业进村专业化租赁、“租金贷”等问题,市住建局结合房地产市场乱象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垄断房源、操纵房租、“黑中介”“黑二房东”等行为,已检查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600余家,刑事拘留“黑中介”“黑房东”等涉案嫌疑人52人,取得了明显成效。

此外,《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已启动,预计2019年年底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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