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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原标题:山西出台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从山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传来消息,最新山西省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9月24日出台,自2019年10月8日起对全省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作出调整。

本次政策首先是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参照基准由原来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改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10月8日起,我省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次,全省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统一调整为相应期限LPR。以太原市五年以上期限为例,政策实施前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4.9%,政策实施后以9月20日公布的LPR为4.85%,较之前低0.05个百分点。再次,全省二套房贷利率下限统一调整为LPR加60个基点。以太原市五年以上期限为例,政策实施前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4.9%的1.1倍(5.39%),政策实施后按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85%加60个基点,即为5.45%,较之前规定高了0.06%。

本次最低首付款比例未作调整,延续了之前的差异化政策。对于首套房贷,太原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购房合同金额的30%,其余各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购房合同金额的20%。对于二套房贷,太原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购房合同金额的40%,其余各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购房合同金额的30%。

各金融机构可结合借款人的贷款情况、信用状况及其他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首付比例及利率具体加点数值,但不得突破政策规定的下限。借款人可与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

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今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崔晓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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