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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拆迁半月“结离婚”23次,岂能为了利益忘了法律

原标题:为拆迁半月“结离婚”23次,岂能为了利益忘了法律

在“利益算法”之上,还有更高级的“伦理算法”。

为拆迁半月“结离婚”23次,岂能为了利益忘了法律

▲资料图。

“活久见”系列再添新素材:小叔子和嫂子结婚再离婚,又和嫂子的妹妹结了又离,同一家人还有人和亲家母结后又离……你以为这是自媒体做号集团编造的狗血八卦、猎奇故事?可这是真事。

据都市快报报道,今年3月,浙江丽水,一户人家11名成员在短短15天时间内,先后结婚、离婚高达23次。他们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进行户口迁移,以便占有尽可能多的拆迁补偿利益。9月19日,丽水市莲都区警方接到市区城中村改造岩泉指挥部报案后,就此展开调查,最终这11人中4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新闻曝出后,立马儿上了热搜。

见过“假离婚”的,没见过假得这么离谱的:沾亲带故的一家子人,居然在半个月内结离婚23次,且无视世系辈分、挑战伦理禁忌。这让人大跌眼镜之余,也不由得感慨“不是一家人,不带这么随意扯证的”。只是这一通猛如虎的操作下来,他们的孩子以后见着亲戚,到底该怎么称呼?

在网上,很多网友惊呼“连编剧都不敢这么编”。这事确实够荒唐,但结合其来龙去脉,此事不应只沦为“震惊体加工厂”的原材料,更应引发很多严肃的社会思考。

结婚离婚是个体权利,但为了多获拆迁补偿而频繁地离了结结了离,终归是走偏。这的确反映出了当地拆迁补偿规则的漏洞,按照“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的逻辑,拆迁补偿规则设计的纰漏算是“有缝的蛋”。这条缝也需要缝合,可这绝不意味着,见缝就“叮”的贪利做法就合情合理。

拆迁户寻求合理补偿,也是争取权利,本无可厚非;从情感出发的结婚离婚,就算有时不够慎重,也不宜苛责。但为了多获拆迁补偿而进行“家庭内部关系重组”,15天内结离婚23次,以至于闹出“娶了嫂子再娶亲家母”的荒诞剧,这吃相未免太糟糕。

本质上,拆迁前闪婚闪离,就跟拆违前加盖或“种房”牟利一样,都是一种“利益算法”,背后连着贪利心态。利欲之下,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以至于各种打擦边球钻空子——在此事中,这家人就为了多拿补偿,凭着“结婚可迁户”的杠杆撬动“一生二,二生三”式的户口繁殖。虽然挺可耻,但在有些人看来,这合乎工具理性。

问题是,在“利益算法”之上,还有更高级的“伦理算法”;工具理性之上,还有更可取的价值理性。其信奉的是:人有所为有所不为,纵然爱财也该取之有道,而不能为了不义目的不择手段。在“伦理算法”中,我们的行为应收束到公序良俗、法律法规的约束框架下,不能动辄“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

也正是有了这套“伦理算法”,整个社会才有耻感与底线思维,社会公共理性才在许多道德共识的成形与维系中得以培育。而为了多拿拆迁款跟亲家母结婚,只有功利主义层面的“理性”却无伦理学意义上的“克己”,明显与“伦理算法”相悖。

这样谋取非法占有征收补偿利益的做法,还不只是有违伦理,更逾越了法律边界——办案警方就表示,此举涉嫌诈骗。因此遭到依法惩处,也在情理之中。到头来,在被处理之余,其底线思维的崩坯亦会被舆论炮口瞄准:若稍有底线,谁会做出这种“家庭大势,合不久就分,分不久就合”的奇葩事来?

这对当地的政策设计者也是种提醒:政策设计应做“最坏预设”,结婚迁户、对无房户的最低补偿标准等制度本出于善意,但也得防范有些人钻空子。鉴于此,可考虑依法采取“拆迁冻结”、按面积而非按人头补偿等措施加以约束。总之,通过更合理的机制设计,让一些人“只顾利益不顾伦理”的小算盘落空。

□仲鸣(媒体人)

编辑陈静校对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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