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受贿10万,他为收入2.8亿的涉黄会所当“保护伞”
金宛会所经营人高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请托、宴请汪宏宜,并先后给予汪宏宜现金共计10万元。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开了《汪宏宜玩忽职守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时任上海一派出所所长的汪宏宜在一年多时间里,收受辖区内一家涉黄会所10万元人民币贿赂,成为该会所“保护伞”,该会所则在此期间非法获利1.07亿余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判决书显示,汪宏宜1968年9月出生,上海人,2015年6月至2017年9月间担任上体派出所所长,负有对辖区内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及查禁违法犯罪活动的职权。
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间,上海金宛洗浴有限公司(简称“金宛会所”)在上体派出所辖区内的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其间,金宛会所经营人高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请托、宴请汪宏宜,并先后给予汪宏宜现金共计10万元。
汪宏宜收受贿赂后,在多次收到群众电话举报和上级公安机关下发“涉黄”线索的情况下,放弃对金宛会所内存在的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的查禁职责,没有认真组织上体派出所民警进行查处、打击,致使高某等人在该处会所内长期进行大规模的组织卖淫犯罪活动,并非法获利1.07亿余元,对治安秩序造成严重损害,社会反响恶劣。
根据证言,金宛会所自2016年7月开业,提供洗浴桑拿、娱乐陪侍及卖淫服务,2017年8月10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查处。
经司法部门鉴定,在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共1年零1个月时间里,金宛会所共计实现营业收入2.8亿余元,客流量统计消费人数13万余人,人均消费2100.44元,营业利润为1亿余元。
汪宏宜自己供述,2016年六七月份、2017年春节前、2017年6月,他先后三次收受金宛会所负责人费某某、高某等人给予的现金2万元、5万元、3万元,合计10万元。
因为收了好处费,汪宏宜在日常例行检查、110接处警及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涉黄线索核查中,对金宛会所没有进行认真查处,也未督促下属民警认真查处,其本人更未亲自到金宛会所进行查处。对于该场所涉黄举报和线索不断而派出所民警从未查获的情况,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深查细究,放任金宛会所存在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
2017年8月10日晚,上海市公安局组织警力至金宛会所查获组织卖淫的违法犯罪团伙,当场抓获卖淫女25人、嫖客28人,抓获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人员51人,公安人员先后传唤、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257人,搜缴22万余元,另抓获涉嫌组织卖淫的高某、陈莹等人。
2017年10月10日,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上海市公安局纪检组将汪宏宜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处理。
两天后,汪宏宜的妻子吴晓蓉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退缴了10万元。
今年9月19日,法院判决:汪宏宜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除了汪宏宜,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的一名民警也收受了金宛会所的贿赂。
曾任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治安队民警的韩璐飞,收受了金宛会所负责人高某的4万元现金,在履职过程中数次通过电话将检查的时间等内容事先告知高某,使其逃避检查。
去年10月,韩璐飞因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获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责任编辑:祝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