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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卖壳后 达志科技两连板 收深交所问询函

原标题:“闪电”卖壳后达志科技两连板收深交所问询函

昨夜收深交所问询函,但受控制权转让所带来的借壳预期影响,截至9月18日午间休市,达志科技一字涨停。

新京报讯(记者肖玮林子)9月17日晚间,深交所就控制权转让等事宜向上市公司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300530)下发问询函,而受控制权转让所带来的借壳预期影响,截至9月18日午间休市,达志科技再度一字涨停,股价上涨10.00%,报35.32元股。这也是其自9月17日复牌后,连续两天录得一字涨停。

达志科技最早于9月8日披露控制权转让相关事宜,随后公司股票于9月9日起停牌,9月17日复牌;9月16日,达志科技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志华及其妻子刘红霞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17,615,700股(约占总股本16.68%)转让给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衡帕动力”),交易价格为每股29.10元,转让价款总计5.1261亿元。

与此同时,在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蔡志华和刘红霞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永久放弃行使公司合计41.2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交易完成后,衡帕动力将成为达志科技的控股股东,衡帕动力的实际控制人王蕾将成为达志科技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告显示,衡帕动力将选择合适的时机将王蕾控制的新能源动力电池资产按照规定的程序注入上市公司。

这距离达志科技上市交易仅3年零1个月,而距离蔡志华、刘红霞夫妇的3年不转让股份承诺期满仅过去1个月。据东方财富Choices数据库统计,达志科技上市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速度仅次于2002年9月上市的吉电股份,为A股史上第二快,后者在上市824天后,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问询函显示,深交所对本次交易中蔡志华夫妇放弃部分表决权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是否设置表决权恢复条款,以及有可能注入的新能源动力电池资产情况等问题进行了关注。

在市场普遍关注的“注入资产”问题上,深交所要求达志科技补充披露前述新能源动力电池资产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产的具体内容、近三年的运营情况、业务规模以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可准确核算的收入或费用等主要财务数据、未来发展前景等,以及说明相关资产注入是否可能构成重组上市。

深交所还要求达志科技详细说明本次交易的背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红霞转让公司控制权的原因,以及王蕾收购上市公司的原因,衡帕动力与公司业务是否存在协同效应。

对于交易方案涉及的“放弃部分表决权”,深交所要求达志科技说明蔡志华夫妇放弃部分表决权的行为是否为过渡期安排,如果是,说明后续股份转让的具体安排;如果不是,说明转让方仍持有你公司股份且远高于衡帕动力持股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转让方是否存在因利益冲突撤销本次放弃表决权协议的可能性。

此外,深交所还就衡帕动力是否专为本次收购而设立的合伙企业、支付股份转让款的最终出资人及出资比例、业绩补偿条款设置的原因等问题,对达志科技进行了问询。

新京报讯记者肖玮林子编辑陈莉校对张彦君

记者联系邮箱:xiaowei@xjb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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