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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让被建议单位从心里认同检察建议

原标题:湖北随州:让被建议单位从心里认同检察建议

湖北随州:检察建议精准制发、沟通送达、跟踪落实

让被建议单位从心里认同

湖北随州:让被建议单位从心里认同检察建议

检察官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一号渠黑臭水体治理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

湖北随州:让被建议单位从心里认同检察建议

检察官在发出检察建议前,深入随州一中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馆超市仔细调查食品安全情况,确保检察建议的精准性。陈文摄

“发出整改通知书60余份,查处经营过期、变质食品商家8家,取缔流动摊位16处,拆除遮阳棚82家,规范出门出窗经营70余家,学校食堂餐厨垃圾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此前湖北省随州市检察院曾对该市一中食品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近日,该院对这一检察建议进行“回头看”,相关单位对标检察建议要求,全部整改到位,昔日脏乱差的“一中北巷”,现在正积极申报“全市示范巷”。

良好效果的取得,来源于随州检察机关对每一份检察建议的“用心”。

如何把没有硬性要求的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做成刚性?随州市检察机关在实践中探索,从检察建议精准制发、沟通送达、跟踪落实等各阶段入手,全过程发力,运用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实现了让检察建议刚性十足。

瞄准靶心,让检察建议言必有中、掷地有声

“把问题指得精准,解决建议于法有据、合情合理,可行性、操作性强,才能让被建议单位从心底里认同、打心眼里接受。”

谈起一份促使该市教育系统全行业整顿的检察建议,随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办案人员注重从已办案件入手,深入剖析个案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让检察建议言之有物、言必有中、掷地有声。

2018年4月,随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随县某中心小学教师吴某猥亵儿童一案中发现,该小学在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特别是男女学生共用住宿楼、男教师管护女学生等存在安全隐患,遂向当地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为使检察建议可操作性强,检察机关多次深入校园走访调查,不放过每一处细节,确保指出的问题既精准、又实在。同时,为强化监督刚性,还将相关情况向县监察委员会进行了通报。

当地教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成调查组前往涉事学校调查核实,并于2018年7月6日向县检察院书面报告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监控全覆盖、重点时段值班巡查、全封闭管理……”教育部门对焦检察建议,不仅对个案进行了严肃处理,还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一次系统排查,并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和校园安全建设。经过整改,该校不仅极大改善了硬件设施和管理制度,更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校纪。

“我们要做的不仅是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更重要的是用足、用好检察建议,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在随州,办案检察官无不秉持这一理念。

此外,为增强检察建议的规范性和精准性,随州市检察院从去年9月开始,检察建议由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全程把关,制发文书使用统一标识、格式,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以提高检察建议质量。

充分沟通,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

“这个问题确实要重视起来,你们的监督很及时,我们会全力做好整改!”

今年1月10日,广水市检察院在办理连光清、连光辉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发现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土门村在换届选举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家族势力强行操纵选举,严重破坏基层选举制度,影响基层政权稳定。在发出检察建议前,检察机关主动与广水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沟通联系,当面讲清事实、分析问题、释法说理、商量对策,得到了他们的充分理解和高度重视。

检察建议发出后,广水街道办事处迅速对换届选举工作监督不力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街道办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对参加换届选举的“两委”候选人进行多轮多部门资格审查,取消了湛某等多名候选人资格,保证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今年4月,随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发现,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长岗镇司法所在为社区矫正人员确定矫正小组、审批外出请假等方面存在诸多管理漏洞。

为当面释法说理、充分沟通,随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宝剑带着检察建议书来到该局,现场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指明了该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该局相关负责人当场表态,按照检察建议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研学,逐项整改,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

在双赢多赢理念的指引下,随州检察机关注重双方、多方沟通,在难度大、影响大的检察建议发出前,先与行政执法机关、基层政府面对面讲事实、论法理、商对策,通过监督促进工作,实现了司法效果与治理效果的双提升。

紧盯落实,防止“一发了之”“一回了之”

如何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随州检察机关在跟踪督办和回访中,注重“刚柔并济”。

一方面,给予合理“等待期”;另一方面,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盯住不放。

“比如,补植复绿这类检察建议的落实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会给相关部门一定的时间,适时开展‘回头看’,既符合客观规律,又赢得被监督单位的理解,有助于确保落实效果。”随县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的副检察长林宏伟介绍道。

而对于不重视、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则是“没完没了”抓下去,防止检察建议“一发了之”“一回了之”。

2018年7月31日,广水市检察院针对该县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执行职责。

回复期届满后,被建议单位未书面回复,也未对违法执行和解案件的相关办案人员进行处理。

2018年11月28日,广水市检察院针对该案执行过程中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多方取证,形成书面材料后,面对面向法院反馈,要求法院及时整改。

收到相关情况后,广水市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进行整改。

2018年12月12日,广水市法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同时,针对检察建议回复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等问题,建立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相关部门承办、监察室督办、审管办初审、分管院领导或审委会研究回复意见的工作机制,对消极办理、抵制办理、违规办理“检察建议”的责任部门、责任个人,严肃查处,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

“检察建议要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关键在落实。”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领先表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地落实检察建议,将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真正在办案中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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