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对归集资金做真实账务处理康得集团多人被处分
新京报讯(记者肖玮林子)上市公司康得新账上的122亿去哪儿了?这个谜至今仍未完全解开。
9月1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披露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康得新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存续期间存在多项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交易商协会决定,对康得集团时任分管财务工作副总裁王建丽严重警告处分,认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2年,并对康得集团时任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兼高级总经理许强、时任财务管理部经理兼总监张丽敏、核算组副经理谭武会警告处分。
据了解,该次处分决定是在交易商协会于8月6日作出的自律处分决定的基础上进行,本次处分决定为对康得集团部分责任人员对其个人处分意见提出复审申请的审议决定。另外,就康得集团部分信息披露责任人员暂不予自律处分,待相关事项查明后再行处理。
今年7月5日,证监会对康得新立案调查5个多月后表示,经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且存在“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等3项违法违规事实。
其中,康得新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利用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分别于2014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康得新资金65.23亿元、58.37亿元、76.72亿元、171.50亿元和159.31亿元。
不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未对康得集团占用资金的余额及去向进行说明。目前,康得新仍在等候证监会定下时间召开听证会。
8月6日,交易商协会披露其2019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指出康得集团存在多项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其中第一项为“康得集团未就归集子公司货币资金并大额划出体外的过程进行真实账务处理,导致公司披露的2015-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和2018年三季度财务报表信息不真实。”
由此可见,康得集团归集了子公司货币资金并大额划出体外,而这些子公司包括了上市公司康得新及其数家主要子公司。
此外,交易商协会还指出,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对其财务管理、经营独立性有重大影响,但康得集团未在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协议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协议信息。
与此同时,交易商协会也于8月6日指出康得新存在数项违规行为,其表示,2014年以来,康得新及部分子公司先后加入康得集团组建的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相关账户资金被实时归集至康得集团账户,但其未对资金归集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披露的2015-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
交易商协会进一步表示,康得新加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事项对其财务管理、经营独立性有重大影响,但其未在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此外,康得新发行的“18康得新SCP001”和“18康得新SCP002”募集资金被归集至康得集团公司账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不符。资料显示,上述两只超短期融资债券的发行规模分别为10亿元和5亿元,已分别于今年1月15日和1月21日因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
新京报记者肖玮林子
编辑刘晓阳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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