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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指导标准

原标题:我省出台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指导标准

近日,省委组织部制定印发《青海省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标准》),为各领域培养、选拔、使用、评价基层党组织书记提供了更加科学的参考标准,对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水平,完善依标准选人用人和评价人的工作机制具有重要作用。

上述《指导标准》坚持易实施、易度量、易检验的原则,从政治素质、能力水平、道德品行、廉洁自律4个方面,制定了农村、社区、机关、高校、中小学校、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8个领域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指导标准。

《指导标准》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标准,把熟练掌握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善于开展“三会一课”作为基本标准,把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党员干部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无违纪违规违法记录作为底线标准,贯穿8个领域,同时,针对不同领域工作特点,围绕中心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个性能力标准,确保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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