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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惠及20万人

原标题:“十三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惠及20万人

“十三五”期间,我省在8个市(州)、38个县(市、区)、266个乡(镇)、1249个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搬迁安置农牧群众5.2万户、20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3万户、11.89万人,同步搬迁非贫困户1.9万户、8.11万人。这是记者从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现场观摩会上了解到的。

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前,我省贫困地区气候恶劣、农业生产条件薄弱、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生存环境差、牧民脱贫困难、返贫率高。为有效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问题,我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总目标,严标准、重质量、抢进度、抓落实,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并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效。

建设任务提前完成。截至7月底,我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共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72个,修建搬迁群众住房5.2万栋(套),20万搬迁群众全部实现入住。其中,14.3万人安置到了城镇,占搬迁人口的71.5%。

基础设施跟进配套。行业部门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14.3亿元,修建饮水管道1668公里,建设各类井体1.8万个;架设输电线路1762公里,购置太阳能电源2138套;硬化村级道路3440公里;建设学校36所、幼儿园55所、村级卫生室272个,搬迁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搬迁群众稳定增收。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低保兜底等举措,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增收。2018年,全省搬迁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187元。

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农牧区群众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走出大山,融入城镇,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转变,385名大龄单身男性搬迁后娶妻生子,既住上了好房子,也过上了好日子,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十三五”以来,全省实际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达到了74.3亿元。在启动实施“东部干旱山区整乡整村搬迁工程”中,省财政厅额外安排2.34亿元,对2018年受地质灾害影响、未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深度贫困乡镇实施整体搬迁,解决了2424户、8003名深度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搬”来幸福生活,“迁”出美好希望。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从根本上改善了贫困地区群众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目前,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已全面收官,标志着工作重心将从“搬得出”全面转向“稳得住”和“能致富”。(祁绣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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