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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太原市整改煤矿及矸石堆场自燃问题

原标题:政务要闻太原市整改煤矿及矸石堆场自燃问题

9月9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了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关于煤矿及矸石堆场自燃问题的综合治理方案。我市有关部门将监督责任主体有序开展灭火工程和煤矸石自燃整治,确保在年底将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依照时间表,本月中旬前,我市要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一矿一档,形成排查台账。同时,重点排查合法开采、违法开采的煤矸石堆场的数量与现状。对持有合法采矿许可证的煤矿及矸石堆场,清查煤矿及矸石堆场是否进行了自燃排查、是否具备灭火及防止复燃的处置方式等。对责任主体不清晰的煤矿或是煤矸石堆场,清查是否已将其移交至地方政府,是否已组织排查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对于现有主体煤矿及矸石堆场,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由煤矿企业开展自燃治理;对主动退出或政策性强制关闭的煤矿,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责令限期治理。今后,煤矸石堆场必须实施综合治理,系统灭火防复燃、堆体整形截排水、分层压实覆土、生态恢复等必须作为长效治理措施,还要将隔氧、降温落实到治理全过程,并加强治理前、治理中和治理后自燃情况的监控。对于煤矿企业及煤矸石堆场违反环评制度,贮存、处置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我市将加大打击力度;对无贮存、处置场乱倾乱倒,以及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治等措施,构成移送条件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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