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双积分”再调整低油耗乘用车纳入考核
北京商报讯(记者钱瑜濮振宇)9月11日,工信部就《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了传统能源乘用车适用范围,公布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并完善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引导和积分灵活性措施。
“双积分”即《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该办法针对在中国境内销售乘用车的企业(含进口乘用车企业),对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及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进行考核,只有两种积分之和大于零才算达标,如果出现负积分,则需要采取措施抵偿归零或调整生产与进口计划;若无法抵偿归零,相关车企可能无法销售新品。
事实上,在7月9日,工信部已经就《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7月9日版修正案相比,《征求意见稿》最明显的一处调整为,在第十六条中增加一款“计算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按照其数量的0.5倍计算。”低油耗乘用车的新能源达标计分方式从“0.2倍”改成“0.5倍”,意味着降低了低油耗乘用车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的基数。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102.8万辆,连续四年位居世界首位;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持续下降,2018年行业平均油耗实际值降至5.8升/百公里,较2016年下降10%以上。总体来看,基本达到政策预期目标。为更好发挥“双积分”政策的作用,需要对政策进行修订。
在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在“双积分”交易方面,《征求意见稿》也规定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有效期。《征求意见稿》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下列规则向后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此前规定为,“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不得结转,但2019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新能源车积分结转政策,对新能源车积分的合理价值评估有很好的促进意义。目前,新能源积分的销售价值极低,只有几百块钱。如果新能源积分能够存储转到下一年的话,那么积分的交易供给量将相对减少,这有助于实现新能源积分高质量的供给,促进单车积分价格的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年产量/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汽车企业存在产品结构单一等特点,并结合未来此类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油耗下降潜力,《征求意见稿》延续油耗积分适度宽松考核的优惠,并调整对该类企业油耗下降比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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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新能源车销量同比下降15.8%
北京商报讯(记者钱瑜濮振宇)9月1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8月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99.1万辆和195.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0.5%和6.9%;前8个月,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593.9万辆和1610.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2.1%和11%,产销量降幅比前7个月分别收窄1.4%和0.4%。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陈士华表示,从8月产销数据完成情况看,产销量未达到200万辆,虽然行业产销整体大幅下降的情况有所改变,但面临的压力仍未有效缓解。8月进入车市产销回升期,环比开始呈现增长,但增幅并不明显,上半年国五车型促销透支影响还未完全消退。
具体来看,乘用车市场依然没有回暖迹象。8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69.3万辆和165.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0.7%和7.7%。分车型看,前8个月,轿车产销同比分别下降12.4%和12.6%,SUV产销同比分别下降13.9%和10%,MPV产销同比分别下降23.3%和22.9%,交叉型乘用车产销同比分别下降10.1%和15.5%。
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车仍未从7月以来的低迷态势中走出。8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7万辆和8.5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2.1%和15.8%。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为6.9万辆,同比下降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为1.6万辆,同比下降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