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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军:需理清网约车平台的根本属性

原标题:薛军:需理清网约车平台的根本属性

当下网约车平台还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真正在内心上认定或者鉴定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平台型的企业。

9月8日,新京报举办以“科学合理界定平台责任”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在讨论网约车的平台责任时,薛军表示,当下网约车平台还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真正在内心上认定或者鉴定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平台型的企业。许多地方政府在网约车问题上认识模糊。若没有一个基本的认识,直接盲目地去谈平台责任,恐怕也会差之千里。

薛军:需理清网约车平台的根本属性

薛军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要把网约车平台的平台属性明确,回到平台经济最开始在法律上的基本认知,就是平台上的司机从法律关系上来讲,不是平台的雇员,而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者,借助平台和乘客发生法律上的交往。只有把这个定性弄清楚了以后,我们对它的治理或者其他的义务和责任的设定,才会趋于合理化。

现在有一些规定,直接让网约车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否定了它的平台属性,直接让平台冲到第一线去。因为管制过严而令平台处于普遍违法状态,这并不可取。

“名不正则言不顺。一定要把属性明确清楚,这应该是做好后面一系列工作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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