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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一女子将贼手伸向闺蜜获刑

原标题:钟山:一女子将贼手伸向闺蜜获刑

钟山县清塘镇的蓝某艳因交友不慎,被昔日好友高某珠盗取2100多元,而高某珠因犯盗窃罪,被钟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被责令退赔蓝某艳2100元。

2019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一),被告人高某珠与被害人蓝某艳在钟山县清塘镇清塘老街蓝某艳租住的房间玩,离开时发现蓝某艳没有将大门上锁,遂在双方离开不久后,心生贪念的高某珠又偷偷返回蓝某艳租住房间实施盗窃,由于熟悉蓝女士平时存放钱的习惯,高某珠很快盗得2100多元,之后迅速逃离了现场。

钟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可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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