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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4个月,通州警方查处涉渔案件34起

原标题:禁渔4个月,通州警方查处涉渔案件34起

新京报记者从通州公安分局获悉,针对非法捕鱼,警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2次,清理违规网具上千米,查处涉渔违规、违法案件34起,行政处罚13人、立案刑事拘留违法人员14人。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雅)今年5月起,北京市通州辖区内19条河流实施全面禁渔。9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通州公安分局获悉,针对非法捕鱼,警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2次,清理违规网具上千米,查处涉渔违规、违法案件34起,行政处罚13人、立案刑事拘留违法人员14人。

禁渔4个月,通州警方查处涉渔案件34起

民警查获非法捕鱼工具。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记者从通州公安分局获悉,9月2日早6时许,分局环食药旅支队会同渔政部门在通州区运潮减河师姑庄段水域,抓获使用地笼非法捕捞涉嫌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地笼3条(其中9米两条,3.9米一条)、渔获物385克。同天,通州公安分局胡各庄派出所会同渔政部门,在北运河大桥下查获粘网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人1名,查获皮筏艇一艘、渔获物49公斤、粘网3条、共150米。

据民警介绍,今年5月开始全面禁渔以来,通州公安分局环食药旅支队与通州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接,加大对通州区北运河、潮白河流域联合执法力度,会同水务局对辖区19条河流进行实地踏勘,启动开展禁渔期联合执法行动。

截至目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2次,执法巡查河道1700余公里。清理违规网具上千米,查处涉渔违规、违法案件34起,行政处罚13人、立案刑事拘留违法人员14人。

通州警方提示,在禁渔期或禁渔区内,严禁采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以及利用地笼、迷魂阵等禁用渔具,进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捕捞。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新京报记者张静雅

编辑康佳校对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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