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制定出台三个文件的相关情况
9月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制定出台的三个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的背景、意义和目的。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共分五部分二十五条,内容涵盖人大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方式、机制等方方面面。《意见》着重明确了8个方面的监督重点。即,加强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加强对生态保护建设的监督;加强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同时学习借鉴了各地人大监督工作的做法,提出了一些创新思路举措,主要有探索建立任期述职报告和工作评议、政府组成部门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制度、改进执法检查工作,通过直接检查、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检查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等形式,提高检查效果、构建信息化保障平台、科学编制监督计划、逐步增加和拓展人大代表等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数和范围、对重要议题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办理情况的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等。
《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是依法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客观需要,也是对预算法、监督法关于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特别是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规定的细化深化。有利于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使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发挥财政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提出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阶段目标: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要求,遵循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分类施策、依法有序推进的原则,经过5年努力,全面摸清全省国有资产家底,建立健全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为向全省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到2022年,基本建立起报告范围全口径、全覆盖,分类、标准明确规范,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国有资产类别特点、以联网数据库为依托、以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以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和整改问责为重要抓手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基本建立起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顺畅有序、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