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袁仁国认罪悔罪

原标题:袁仁国认罪悔罪

9月6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仁国受贿一案。

9月6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仁国受贿一案。

袁仁国认罪悔罪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4年至2018年,被告人袁仁国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袁仁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辩护意见,袁仁国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今年5月22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袁仁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权、权钱交易,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大搞“家族式腐败”;转移赃款赃物,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获取巨额利益;大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袁仁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我省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当作个人和家族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袁仁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5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免去袁仁国同志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委员职务。今年6月,袁仁国被提起公诉。

袁仁国曾任茅台集团董事长,于去年5月卸任。

据公开履历,袁仁国整个职业生涯都是在茅台集团,他在此工作了43年,其中担任贵州茅台上市公司董事长达18年,担任茅台集团董事长8年。

袁仁国生于1956年10月,1975年就进入贵州茅台酒厂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厂长助理等职;1998年起担任贵州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总经理;2000年起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至今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17年1月,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决定任命袁仁国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年2月,袁仁国转任贵州省政协,任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5月,袁仁国正式卸任茅台集团董事长,时任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保芳继任。

今年8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贵州严查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专项整治的整治效果。其中披露了茅台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利用茅台酒经营权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的细节。

据报道,袁仁国长期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攀附权贵、搞政治投机的工具,通过利益输送找“后台”、寻“靠山”,为王三运、王晓光等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获得茅台酒经营权提供帮助,并长期主动关照他们的经营。

文章介绍,为了得到王晓光的庇护,袁仁国为王晓光及其亲属批了4家茅台酒专卖店,并经常主动为其增加销售指标。

此外,袁仁国打算帮助弟弟调入药监系统工作,就给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董穗生办理了茅台酒专卖店。

据报道,与袁仁国有关的“关系店”信息高达数百条,既涉及中管干部、省管干部,也涉及不少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茅台酒厂所在地的仁怀市,参与茅台酒经营的124名干部中,不少人利用亲戚、裙带关系,通过袁仁国或其妻获取经营权。

文章介绍,许多一线职工也以跟袁仁国沾亲带故为荣,以能够打招呼、批条子为荣,无心生产经营。在茅台酒厂生产车间,酿酒工人们要顶着高达40摄氏度的高温,汗流浃背地工作。看到这种现象,一些员工心里很不平衡,觉得“自己工作一辈子,不如别人炒一单”,“干得好不如关系好”。

袁仁国简历

袁仁国,男,汉族,1956年10月生,贵州仁怀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酿酒大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975年—1991年3月,贵州茅台酒厂参加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厂长助理等职务;

1991年3月—1997年1月,贵州茅台酒厂副厂长、党委委员;

1997年1月—1998年4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1998年4月—2000年12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0年12月—2011年10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10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1月6日,贵州人大网站引用贵州日报消息,在1月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袁仁国被任命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2月,任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5月,袁仁国不再担任贵州茅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相关职务。

2019年5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免去袁仁国同志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委员职务。

贵州省政协第八、十届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第九届、第十届党代会代表,贵州省第十届人大代表,中共贵州省第十、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相关阅读:
央行:9月16日全面降准0.5个百分点、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 年内第三次降准带来9000亿资金 楼市股市如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