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城港:用活“五项机制”做细做实巡察整改
“六届市委以来共对前5轮巡察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已完成问题整改645个,完成率为92%,推动被巡单位建章立制200多项……”这是近期防城港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交出的一份成绩单。六届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防城港市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整改靶心,用活“五项机制”,牢牢牵住反馈通报、方案把关、日常监督、督查评估、跟踪问效等关键环节“牛鼻子”,推动巡察整改真正落地见效。
强化反馈通报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巡察整改从反馈抓起,严格执行巡察反馈、巡察整改情况“双公开”“双通报”制度,一针见血、原原本本地向被巡察单位通报,在被巡单位干部大会上揭短见丑,让有关人员红脸出汗、自警自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反馈通报,形成推动整改合力。六届市委前6轮共对55个单位反馈问题1009个,梳理分析共性问题32个,发出巡察意见书8份。
强化日常监督机制,推动整改监督常态化。功夫下在“日常”,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办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职责立起来。市纪委各监督检查室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严抓监督单位的巡察整改,市委组织部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办联合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整改成效。
强化审核“双把关”机制,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方案要经过两道“关口”,先由对应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按“三个清单”要求对整改方案进行初核,再由巡察办进行“二次把关”,着重对整改方案具体措施、责任落实等进行审核,对达不到要求的整改方案坚决退回。市委巡察办先后对市商务局等5个单位的巡察整改方案“原路打回”,要求限期修改完善。
强化“三必”督查机制,促进整改见底清零。建立每轮必督、每督必报、未结必纠的督查制度,每轮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巡察组等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被巡察单位进行检查,对账销号,防止出现整改“死角”。对在集中整改阶段未完成整改的,责成被巡察单位落实每月一报,直至问题整改结束。
强化问责问效机制,增强整改威慑力。坚持通过从严问责和跟踪问效抓好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根据整改情况约谈分管单位,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整改效果不好、责任落实不够的进行约谈。近年来共有5个市直单位因巡察整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被进行约谈,10多个单位因不及时报送巡察整改情况被给予绩效扣分。(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吴海铭许文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