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2人获评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
5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并举行颁奖仪式。座谈会上表彰了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58名,我省东山县百货公司退休干部林建德、福清市城头镇吉钓岛医生王锦萍分别获评诚实守信和助人为乐类全国道德模范。
1982年,退休的林建德开办“政协老年诊所”,义务为老年人看病;1987年起,林建德担任公园街老人协会会长,自费开办老年学校,帮助老人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调解家庭、邻里纠纷,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30多年来,林建德始终坚持普及法律知识,帮助老人维护权利安度晚年,为老人们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是学员们的“知心老大哥”、社区的“法律传播人”。
1986年,王锦萍中专毕业后,毅然回到吉钓岛,成为岛上唯一的村医。无论白天黑夜,她总是随叫随到,且不计报酬。她对岛上每个人的身体健康都了然于胸,是孩子们的健康守护神,是空巢老人的好女儿。她30多年如一日坚守小岛,救死扶伤,秉承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着“医者父母心”的社会责任,在平凡岗位上守护着一片生命的蓝天。
此外,我省推荐的江华、陈小山、吴奕澈、翁希明、张旺文、林上斗、蔡玉华、蔡春宝等8位同志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记者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