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赵向红贪污受贿被判12年
新京报快讯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8月30日上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察哈尔右翼中旗旗委书记赵向红贪污、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赵向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万,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10万;对赵向红贪污及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向红在担任察右中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旗委书记期间,伙同时任察右中旗财政局局长刘永宽,套取公款392.8万元购买两套房产及两个车位,支付装修和家具款项。赵向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280万元及房产1套(价值227.5294万元)。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向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用公款为自己购买房产并进行装修和购置家具,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赵向红利用其担任领导干部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赵向红在接受调查期间,如实供述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符合坦白的构成要件。被告人赵向红积极主动退赃,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内蒙古检察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