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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能多收学生的钱,纪委追回学费230万元

原标题:绝不能多收学生的钱,纪委追回学费230万元

“没想到开学注册还能领到钱。”“接到电话通知让去学校领钱,我有点不敢相信。”“去年微信群里,大家就在议论能不能补回来,看来还是要相信党和政府的能力。”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注册现场,兴宁区某民办中学排队签领学校退费的学生家长们议论纷纷。

前段时间,兴宁区纪委在对辖区教育系统监督检查中,收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某民办中学截留了上级补助给学生的学费。接到问题反映后,兴宁区纪委迅速开展核查。核查组首先了解民办学校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财政资金补助方面的情况,以及学生享受国家资金补助的项目类别,分析问题反映可能涉及的资金项目。随后到该校核查账目,了解收费标准,掌握实际收费情况;对多名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查访,认真核对收费信息等。核查组发现该校存在提高标准收费、跨学期收费、不按要求清退已收学费等问题的蛛丝马迹,并将问题反映给教育、物价等职能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经查,该学校在未取得物价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提高收费标准,在2016年秋季、2017年春季学期,均按每生多收600元的标准收取学费,涉及学生1200多人,多收学费145.74万元;该校在享受政府拨付的生均公用经费后,未按生均300元或400元的标准清退已收的学费,合计84.26万元。两项学费共计230万元。

该校法人、党员牙祖相对该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被兴宁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陈晖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存在失职失责行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兴宁区教育、物价部门的分管领导被警示谈话。此外,兴宁区纪委针对该问题向兴宁区教育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对城区民办学校基层党组织管理弱化、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进行整改。

截至目前,该校已向学生退回164.87万元,因无法联系到家长致使无法清退的65.13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国库。

此问题的查处,不仅为1000多名学生家长挽回了经济损失,还了学生一个公平、公道,得到学生家长们的好评和点赞;同时也有力督促了教育部门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督措施、强化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农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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