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岚县: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原标题:岚县: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本网讯(何星洁)近日,在岚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一名外地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

2018年1月,该院依法受理朱某与齐某劳务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一案,申请由齐某给付朱某欠款4224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院按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的户籍登记地址(河南省)给被执行人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齐某未履行。其间,该院委托齐某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调查其财产状况,回复无。该院经过网络查控,也未能查到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8年7月9日,该院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与齐某进行沟通,齐某仅履行4500元。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齐某通过电话与朱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之后拒不履行该协议。

执行法官一直未放松对本案的关注,今年,执行干警经查询发现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拨通齐某电话,限其2日之内自动履行义务,否则将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慑于法律威严,齐某在限期内主动履行了对朱某的给付义务。

相关阅读:
迎泽区:强制腾房保障担保公司权益 太铁:开展警示教育查症结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