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这个委员会发1号文件要严惩“官赖”
撰文|余辉高语阳
今天的一个焦点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一个1号文件!
这份文件中提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已经中央依法治国委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两个关键点需要说明。
其一,文件提到强化对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对公职人员当“老赖”的情况进行了规定。
其二,该意见是“经中央依法治国委领导批准”的。
1号文件
先来看这个委员会的架构。
去年3月的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该委员会“负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等,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5个月后(2018年8月24日),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一正三副”的领导架构也由此对外披露:
委员会主任:习近平
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栗战书、王沪宁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副主任是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司法部部长傅政华。
就在今天,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名义印发的文件首次对外公布:
36名公务员欠债超3亿被集体约谈
这份文件中有不少内容值得细细研究,但引起政知君关注的是,文件专门提到了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问题。
人民法院应及时将党员、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非法干预、妨害执行等情况,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等单位掌握,采取适当方式共同督促改正。
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非法干预或妨碍执行的党员、公职人员,构成违纪违法的,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换句话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已经注意到了“官赖”问题!
啥是“官赖”?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是这么解读的:
“官赖”,即披着国家公职身份的老赖。这些“官赖”通常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恶意拖欠金融欠款。他们有的违规做生意、买房、买车、甚至是家庭开销,都要借款,这个借款可不是一般的借,往往是利用职务身份向相关企业进行强制借款,或利用上下级关系强制担保欠钱不还,甚至挪用公款投资——盈利则占为己有、亏损则公款买单。欠款方式各有差异,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官赖”也是存在的。
去年9月,浙江乐清市法院就曾邀请乐清市纪检、组织、政法等部门及公职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召开涉公职被执行人集体约谈会,36名公务员被集体约谈,共欠债3.04亿没还。
乐清法院方面称,这些涉案的公务员有的是投资失败导致债务缠身,有的是作为担保人被牵累,也有的是因为配偶在婚内借款而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需承担,“一名公务员被执行人在收到约谈会的通知后,主动偿还了贷款本金及各项利息共计133486.97元”。
29人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1号文件对外公开的同一天,最高法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刘贵祥介绍了法院贯彻落实上述1号文件的相关情况。
他说,“加大职务犯罪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全面查控涉案财产,完善执行与减刑、假释工作衔接,及时将罚没财产执行到位上缴国库。”
这不是最高法首次提到这个话题。
“参加人大记者会对最高法院来说是第一次”,今年3月1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
那次记者会上,刘贵祥透露,十八大以来,法院共依法审结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17件,117人。其中29人被判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88人被判处罚金、没收部分个人财产。财产刑全部执行到位。绝大多数犯罪分子的贪污所得被全部追缴。
政知君注意到,周永康、令计划、郭伯雄、苏荣、孙政才五人,均是被判处无期徒刑,且“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资料|新华社人民网北京青年报等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