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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立法禁止“宾馆房间私装摄像头偷拍”

原标题: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立法禁止“宾馆房间私装摄像头偷拍”

宾馆房间与住宅相同,均属于私密空间,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搜查、进入、窥视。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此前,个别酒店房间被曝安有针孔摄像头,偷拍。对此,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作出明确规定,宾馆房间与住宅相同,均属于私密空间,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搜查、进入、窥视。

今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三审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其中的隐私权保护条款,提出了上述新规。

对于隐私权保护,此前的民法典人格权编二审稿规定,“本法所称的隐私,是具有私密性的私人空间、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等”。有的常委委员和专家学者建议,对隐私的定义做进一步研究修改,突出“不愿意为他人知晓”这一特点。有的常委委员和专家学者还提出,应该对宾馆房间私装摄像头进行偷拍、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作出针对性的规定。

今天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将隐私权的定义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同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搜查、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新京报记者王姝

编辑樊一婧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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