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村民聚众持械互殴致18伤案一审宣判,37人获刑
新京报讯(记者张熙廷)今日(8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广西藤县人民法院获悉,藤县太平镇大坡村两姓村民聚众互殴案一审宣判,37人因聚众斗殴罪等罪名获4年6个月至1年7个月不等刑期。
警方在现场处置的画面。来源:藤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两青年涉枪打架引同村村民互殴
新京报记者从藤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广西藤县太平镇大坡村大坡组与大塘组相距不足200米。2018年2月4日晚,大坡组青年钟某与大塘组青年饶某因在太平镇一歌厅唱歌、喝酒产生摩擦。次日凌晨,钟某与驾驶摩托车路过的饶某相互挑衅、互殴。过程中,饶某头部被钟某持“射钉枪”砸伤,枪支被饶某夺走丢入河中。经鉴定,涉案“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2018年2月13日,饶贵斌、饶贵荣等饶姓村民,统一佩戴白色手套、手臂扎蓝色丝带,持木棍、竹棍、铁棍等器械冲入大坡组,对钟姓村民进行殴打,钟姓村民组织人员在村中反击。当日15时30分左右,大量钟姓村民和饶姓村民持木棍、竹棍等械具,沿村道相互冲往对方,欲进行斗殴。
公安民警在现场设置人墙将两方隔开。来源:藤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民警送受伤村民就医遭对方阻拦
据介绍,随后,公安民警在现场设置人墙将两方隔开,但双方对峙村民不断冲撞公安民警设置的人墙并绕过公安民警,在两村组交界的地方持木棍、竹棍、石头、泥块等工具互殴。后大量增援民警赶至,斗殴被制止。其间,民警驾驶执法警车将在斗殴中受伤的饶姓村民送往医院救治,遭钟姓村民阻拦。后经警方劝诫,双方村民陆续离开。
2018年2月14日,因不满政府部门对双方的调解结果,钟姓村民左手戴着白色手套,持竹棍、木棍陆续冲往大塘组欲与对方互殴。饶贵强等饶姓村民知悉后,不顾政府工作人员的劝诫及警告,聚集在一起与冲入村中的钟姓村民互殴。公安民警对参与斗殴的人员进行抓捕,双方停止斗殴。
2018年11月15日,大塘组与大坡组的村民代表在太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就经济损失、受伤人员处理等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庭审现场。来源:藤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斗殴致18人受伤,37人一审获刑
今日(21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广西藤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于今日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37名被告人为发泄不满情绪,成帮结伙持械聚众斗殴,致4人轻伤一级、14人轻微伤,参与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破坏公共秩序,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聚众斗殴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表示,此外被告人钟华贵被查明犯有盗窃罪,且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1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决被告人钟华贵犯聚众斗殴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饶贵任、钟鉴祥等36人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