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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助推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原标题: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助推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展示系列之二

强化“六聚焦、六紧盯”扎实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整治

2018年以来,尤其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派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对驻在部门党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督促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例会、工作月报、督导检查、线索排查、案例曝光和警示教育等6项制度,强化“六个聚焦、六个紧盯”措施,重点围绕群众身边尤其是扶贫领域易发、多发、高发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抓治理。

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助推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陈佳克带队深入贺州市平桂区贫困村明梅村调研

聚焦脱贫攻坚,紧盯农村低保政策制度缺位问题。出台政策将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刚性支出较大、收不抵支的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伤者)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年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并对已经宣布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允许存在的3%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和全区100个深度贫困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0000户深度贫困户全部按程序要求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困难群体在全区脱贫攻坚道路上不掉队。

聚焦精准识别,紧盯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存在偏差问题。着力防范农村低保“错保、漏保”现象,建立完善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每6个月定期跟踪核查保障对象家庭财产、经济收入变化情况,及时精准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严把“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及“审核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等“五关两公示”。运用大数据平台“凡进必核”,2019年对30.6万户89.6万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核对,让骗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无处遁形。

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助推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同志深入到低保对象家庭了解政策落实情况

聚焦改革创新,紧盯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提高服务效率,在全国创新启动低保“三项服务改革”:率先推行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将低保审批职能从县民政局下放前移到乡镇政府,简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方便困难群众,压实了乡镇政府主体责任。目前,全区已有76个县区开展此项改革;率先推行无纸化审批改革,全区101个县低保申请受理全程无纸化,减轻基层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率先开通城乡低保网上自助申请,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刷脸”申请低保,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低保。

聚焦资金监管,紧盯农村低保专项资金套取、骗取问题。针对资金监管缺位等问题,联合财政厅出台《广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开展低保资金大排查,重点排查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风险点,排查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及时性、合法性;重点排查每户每月社会救助资金发放较大额度的账号和对象,排查是否属于低保对象家庭,是否与经审批应发放金额一致,是否属于重复发放资金;重点排查资金错发多发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错发多发资金及时追缴收回。

聚焦干部作风,紧盯农村低保出现“人情保”“关系保”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为了防止基层农村低保服务“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发生,先后印发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方案》等,在全区开展暗访抽查,督促基层定期对在享救助对象进行30%抽查。建立审核审批备案制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备案,杜绝各级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让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建立群众评定举报制度,自治区、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强化系统社会监督。

聚焦社会热点,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抓整改。建立了全区民政部门“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重点县联系制度,选取20个县为联系点,每个点选定30%的乡镇和村(居)委会作为重点抓的对象,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形成“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新格局。(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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