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起判决公布,最高法判加多宝赔王老吉100万
在客观上,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并不产生引人误解的效果,并未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新京报讯(记者赵朋乐)2019年8月16日晚间,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涉及凉茶品牌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多起案件判决结果。其中一起,最高法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在另两起诉讼中,最高法判决加多宝公司的“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广告不构成虚假宣传。
2013年,同为红色包装的加多宝和王老吉。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加多宝被判赔广药集团、王老吉公司100万元
白云山公告涉及的其中一起案件,系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诉武汉加多宝、湖南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和潇湘晨报社虚假宣传纠纷案。
根据公告,再审申请人武汉加多宝、加多宝中国因与被申请人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以及一审被告丰彩公司、潇湘晨报社、广州市山源广告有限公司、湖南新金孚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
最高法判决结果显示,武汉加多宝立即停止在《潇湘晨报》上发布包含“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词,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并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广药集团、王老吉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广告不构成虚假宣传
白云山公告还涉及广药集团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彭碧娟虚假宣传纠纷案,和王老吉大健康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
根据公告,再审申请人广东加多宝因与被申请人广药集团、一审被告彭碧娟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
加多宝官网8月16日晚间公布了此次判决结果。最高法判决认定,加多宝在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为保有在商标许可期间对红罐凉茶商誉提升所做出的贡献而享有的权益,将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的基本事实向消费者告知,主观上并无明显不当;在客观上,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并不产生引人误解的效果,并未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驳回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关于第三起案件,再审申请人加多宝中国与被申请人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在此案中,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最高法驳回。其在一审中的诉求亦与“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有关。
新京报记者赵朋乐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