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展第六批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9]105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省综改示范区:
根据《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2〕40号)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选拔范围为我省高端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现代煤化工、新材料等支柱性新兴产业集群,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增材制造、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等高成长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我省能源革命综合试点、新能源、煤层气等领域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第六批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选拔45名。
二、选拔条件
领军人才应当是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能够引领和带动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发展,具有学科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或在晋创(领)办新兴产业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创业团队带头人。
创新型新兴产业领军人才选拔条件: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为带头人,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能够填补省内空白,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或在重点技术引进、消化、开发、推广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重大技术突破,或解决了重大技术疑难问题,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创业型新兴产业领军人才选拔条件:在我省注册新兴产业企业,经营项目知识产权清晰,市场潜力巨大,技术前景广阔,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新兴产业的启动和发展;项目已完成前期开发,拥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并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
三、推荐选拔程序
各市、县(市、区)管辖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上报;省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综改示范区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经省综改示范区审核后上报;其他用人单位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申报材料及电子版由推荐、审核单位统一报送。推荐人选须经过各市、省直部门(单位)、省综改示范区组织的专家评议程序。除涉密人员外,须经过公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推荐申报人选的专业领域,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选名单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后予以公布。获批准确定的新兴产业领军人才享受相应的项目资助。
四、报送材料
(一)推荐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
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须加盖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部门(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申报材料。申报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的人选,须按
要求填报《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推荐人选简表》(可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材料、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申报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把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顶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工作。
2、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并如实填写推荐意见。
3、各市、各有关单位候选人推荐材料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由推荐、审核部门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白瑾利联系电话: 0351-7676022
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1825室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