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南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2019年第一批司法救助金22万元
8月16日上午,平南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2019年第一批司法救助金,共计22万元,31件涉民生案的55名特困当事人获得救助。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覃干义亲自向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覃院长表示,平南法院对通过执行暂时无法获得赔偿的困难申请人十分重视,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给予困难申请人司法救助,同时也希望申请人能够理解和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现场获得司法救助的申请人纷纷表示感谢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和满意。
据悉,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是对遭受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特困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资金。平南县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经过立案审查,决定对劳动争议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及抚养费纠纷等31件涉民生案件的经济困难的申请人予以救助,并积极向县委政法委申报。通过司法救助,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温情。
近年来,平南县法院多措并举推进执行工作攻坚克难成效显著,还主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及时筛选出符合救助条件的执行申请人,告知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化被动受理为主动救助,使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有效帮助申请人暂时渡过生活难关,凸显了该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群众的为民情怀,维护了司法的公信和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