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吕梁一官员主动投案同一班子成员受贿10亿被判死刑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吕梁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刘云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云晨,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山西中阳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他曾任吕梁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2015年12月至今任吕梁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就在今年2月27日,吕梁市政协原副主席闫孝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通报称,经查,闫孝敏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送礼。
闫孝敏,女,汉族,1962年3月生,吉林梅河口市人,研究生学历,公开资料显示,她曾任孝义市委常委、副市长,方山县委副书记、县长,方山县委书记,石楼县委书记等,2014年8月,任吕梁市政协副主席;2015年12月,因换届不再提名。2015年12月被免去吕梁市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据媒体披露,2015年12月底,在吕梁市政协换届时,当时尚未到龄的闫孝敏未被提名,被免去吕梁市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此后,闫孝敏再未出现在公开报道中,直至此番受到处分。
刘云晨担任吕梁市委政法委书记的时间是2015年3月,他的前任是李良森,李在2013年9月任吕梁市委政法委书记,2014年12月任上被查。
十八大后,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吕梁曾成为“塌方式腐败”重灾区,除李良森外,吕梁原市长丁雪峰,吕梁市委原常委、离石区原区委书记闫刚平,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明珠,吕梁市政协原副主席刘广龙等纷纷落马。
就在去年3月,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3年,被告人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共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中共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
张中生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折合人民币共计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张中生被判死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孟亚旭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