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曾被毒贩悬赏500万要人头的厅官拟任新职
撰文|高恬
8月15日,云南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16人拟任新职。公示名单中第一位是拟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的明正彬。
明正彬是缉毒英雄,他是“2004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曾被毒贩悬赏500万要人头,家中被毒贩纵火。明正彬的侄子曾在他办理的案件中因贩毒被判死刑,这个情节被搬到了2007年上映的以他为原型的电影中。
2007年曾被拍成电影
明正彬,男,汉族,云南省龙陵县人,1966年2月生,大学文化。
明正彬曾任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2006年9月,明正彬出任云南省玉溪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6月出任玉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如今,明正彬将再次调整,拟出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能被称为英雄的人不多,明正彬是其中一位。他是缉毒英雄,在保山市公安局工作时从事缉毒工作14年多,也因为在缉毒工作中的种种表现,他被评为“2004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除此之外,他1994年2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01年12月荣获第三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光荣称号,2005年4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2006年6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并受中央表彰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2007年,以明正彬为原型的电影故事片《妈妈别怪我》上映,明正彬参加了在昆明举办的电影首映式。《云南日报》报道,明正彬看完电影后告诉记者:“情节都源于我的经历。”
卧底时曾被女毒枭手下用枪抵头
1986年7月,20岁的明正彬从云南省警察学校毕业,前往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龙新乡派出所工作。1990年5月他加入龙陵县公安局缉毒队,随后,24岁的明正彬被任命为缉毒队副队长。
根据中国网文章《“感动中国”缉毒警明正彬:刀尖上的舞者》一文,在明正彬从事缉毒工作的14年时间里,他打入毒贩内部90余次,亲自侦破和指挥侦破贩毒案件1600余起,缴获海洛因等毒品3900多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950多名,缴获毒资及赃物折款5000多万元,缴获车辆170多辆、手枪13支、子弹750余发、手榴弹28枚。
1993年6月,他在卧底的时候被女毒枭的手下“黑头”用手枪在脸上比划,最后抵在他的头上。而且,“黑头”将一名同伙当着明正彬的面打得皮开肉绽,并对着明正彬说“这就是背叛我们的下场”。
1997年10月侦破的巨额毒资案中,明正彬与同事在山上蹲守,带的方便面等食品在第一天就被消灭光了,大家只好依靠山上的橄榄、枇杷等野果充饥,就这样扛了五天六夜。
亲手抓捕的涉毒侄子被判死刑
《法制日报》的一篇报道中提到,1992年9月,明正彬20岁的侄子参与贩毒,他亲自带人将侄子抓捕归案。“没办法,我是指挥员,不能回避。”该案共缴获了20多公斤海洛因,40多万元现金,6名参与贩毒的人员都被依法判处死刑,他的侄子也是其中之一。
在侄子被执行死刑前夜,侄子的父亲给明正彬打电话说:“家里很困难,没钱来收尸,你就帮火化了送回来吧。”明正彬听着,满脸是泪。
“你就真的不可以改变你侄儿子的命运吗?”面对记者提问,明正彬停了一会儿,回答说:“我无法改变他参与贩毒20多公斤的事实。”
被毒贩悬赏500万索命,儿子险被绑架
明正彬曾被毒贩悬赏500万买人头,对此,明正彬在接受采访时曾说:“要缉毒就有可能流血牺牲,吃苦受累更是家常便饭,缉毒没退路,你越怕,他们越凶狠。”
1999年8月16日,明正彬在昆明指挥侦破“8.12”预备贩毒大案,缴获现款258万元、“奔驰”轿车一辆,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就在当天,明正彬收到消息:自己的家被人纵火焚烧。但当时手头的案子未结,明正彬只能强忍着担忧坐镇指挥。
原来,当时的缅甸毒贩“蒋三”出资10万元,雇了6个杀手企图绑架明正彬年仅3岁的儿子,结果没有得逞。8月16日凌晨3点,歹徒向明正彬家的住房投掷了3枚自制的汽油燃烧弹,因扑救及时,家人幸免于难。
在采访中,明正彬说:“回到家后,我一直就坐在床沿上,盯着熟睡中的儿子,后来儿子醒了叫了声‘爸爸’,我紧紧地把他搂在怀里……当时心里感觉很愧疚,觉得对不起一家老小……如果我整天守在摇篮边,我儿子长大后肯定会感激我,但绝对不会为我自豪……”
资料丨中国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