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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对症下药”让监察建议成为“祛病良方”

原标题:郎溪:“对症下药”让监察建议成为“祛病良方”

“胡某案件发生后,我们对财政系统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并通过调整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等措施来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在接到编号为郎监建〔2019〕3号的监察建议书后,郎溪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推进整改落实。

如今,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对被监督单位“精准把脉”,列出该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并“对症下药”提出健全完善制度的相关建议在该县已成常态。

自推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所具有的主动性、强制性和广泛性优势,将其作为强化监督功效的一道“良方”,督促相关单位通过及时整改,达到固基础、利长远、管根本的效果。今年以来,该县共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提出监察建议9条。

同县财政局一样被戳到“痛点”的还有县数字资源管理局。“项目招投标监管及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存在监管不力、渠道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针对某单位新建项目串通标违法犯罪行为中暴露出的问题,2019年7月,县纪委监委向县数字资源管理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该监察建议书不仅直击“病灶”,还对症“开方”——完善监管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宣传教育。

据悉,为确保监察建议书的“再监督”用活用实,县纪委监委还根据不同单位存在的不同问题,注重“量身定制”,在严肃追责问责的同时,精准查找相关单位存在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把推动问题解决、改进工作方式作为开出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力求做到“靶向治疗”。

“以监察建议的形式,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是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监察建议决不能‘一发了之’。接下来,我们还将对监察建议的采纳、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严格跟踪督办,确保其‘掷地有声’‘药到病除’,让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做得更深更实。”(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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