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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在办理贷款时遭遇"贷中贷" 内蒙古17人涉黑案被公诉

原标题:牧民在办理贷款时遭遇"贷中贷"内蒙古17人涉黑案被公诉

牧民在办理贷款时遭遇“贷中贷”

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对一起17人涉黑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讯(记者沈静芳通讯员韩振飞)致富路上寻求资金支持,不料却掉入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高利贷”“牧富贷”“倒贷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牧民们在办理贷款时遭遇“贷中贷”。近日,由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江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开庭审理。

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检察长孟和等人组成公诉团队支持公诉,22名律师出庭辩护。庭上,孟和作为第一公诉人宣读了2万余字的起诉书。

据了解,2014年开始,高江、宋艳波等人在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以每万元收取100元至200元的日息或4至5分的月息向牧民发放高利贷获取利益。后因部分高利贷本息无法收回,经何俊峰提议,高江、宋艳波、何俊峰与时任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支行行长田成发共同商议,决定通过给牧民办理企业担保贷款再从贷款中收回高利贷本息。

高江、何俊峰、田成发、宋艳波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新巴尔虎左旗鸿源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天福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天牧肉联有限责任公司、新巴尔虎右旗克尔伦牧草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牧民贷款的担保企业,通过编造企业资产信息、购销合同、贷款用途等虚假贷款资料,骗取银行巨额贷款,共计2.5亿元。骗取贷款后,该组织通过所控制的公司先扣除牧民拖欠的高利贷本息,再扣除办理“牧富贷”产生的所谓利息、保证金、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获取非法利益,共计3300万元。其间,该组织又以代牧民归还银行到期贷款收取所谓的“倒贷费”的方式,再次获取非法利益,共计172万元。

为收回放出去的高利贷、利息以及未收上来的“倒贷费”,该组织招募、纠集人员,不断发展壮大,通过恐吓、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暴力讨债,逐步形成了分工明确、层级清晰的以高江、何俊峰、田成发、宋艳波为组织、领导者,崔士魁、沈洪彬、秀兰、斯琴图为积极参加者,以及多名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

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的公诉团队历经6天完成出庭公诉任务,新巴尔虎右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等在庭审现场及第二视频现场进行旁听。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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