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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四举措支持我省稳就业

原标题:省财政四举措支持我省稳就业

●对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分类施策,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覆盖面。

●重点向就业扶贫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倾斜。

●确保项目资金用到扶持对象或扶持项目上。

●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促进就业的作用。

8月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省财政以稳就业为支持就业工作的主线,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考核,较好地支持和推动了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日前,我省2018年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首次获得国务院通报表彰,并获得中央财政资金奖励。

加大投入,支持政策落地。今年省财政分两批共下达就业补助资金28.09亿元,较上年增加5.27亿元,同比增长23.08%,对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分类施策,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求职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多种方式促进就业创业,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覆盖面。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5.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67.8%,全省45.5万人享受就业扶持补助政策。

统筹安排,优化分配方式。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绩效、量化计算”的原则,根据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和重点工作因素,重点向就业扶贫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两个方面倾斜,同时落实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要求,着重对29个计划摘帽贫困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助力完成脱贫任务。上半年,全省就业扶贫资金支出2.02亿元,全省16.74万贫困劳动力享受了职业培训、特设公益性岗位、社区工厂等13项就业扶贫政策支持。

效益优先,强化绩效管理。省财政坚持绩效导向,建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就业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为核心的资金分配指标评价体系,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用到扶持对象或扶持项目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依据,对审计查出问题较多的市县分配资金时给予调减。

稳定岗位,提升职业技能。省财政厅还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促进就业的作用,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鼓励职工提升技能水平,通过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能力促进就业,支持企业稳就业、稳发展。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根据《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积极筹集提升技能行动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助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者队伍。(记者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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