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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原标题:黑龙江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8月10日16时,经省政府同意,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市地和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级别。

8月1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8月10日8时,黑龙江干流勤得利水文站水位47.08米,超警戒水位0.73米,洪水量级超10年一遇。据预测,黑龙江干流勤得利以下江段洪峰水位将超过警戒水位0.70~1.00米,洪水量级10~12年一遇。

依据《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黑政办函〔2015〕35号)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记者从市防指获悉,8月13日夜间-15日夜间,受台风“利奇马”外围云系和东北冷涡共同影响,全市有一次较大风雨天气,累积雨量大部为大雨,局地有暴雨或大暴雨,同时风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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