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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电混动车是否不受通行限制

原标题:插电混动车是否不受通行限制

本报8月9日讯(记者赵莎)《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8月1日起施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再次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答疑。

 1、插电混动车是否属于新能源车,不受通行限制?

答:非营运性质、警车、救护车、新能源小客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不适用本《办法》。新能源小客车包括国产新能源小客车和进口新能源小客车。国产新能源小客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标注的新能源车;进口新能源小客车是指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上标注的新能源车。群众可通过以上方法判断是否为新能源车。

 2、尚未还清车辆贷款,无法过户至海南的车辆,只能接受管制吗?

答:《办法》从2019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二条规定,对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限期通行管理。如果车辆未过户至海南,须按照《办法》规定接受限期通行管理。

 3、定居海南未满半年,无居住证,怎么办理过渡期登记?

答:根据《办法》规定,个人车主办理过渡期备案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机动车行驶证、个人身份证明和居住信息。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居住信息包括:户口簿、居住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受理居住证领取凭证。对于外省户籍居民,如果没有居住证,也无法提供受理居住证领取凭证,按规定将无法办理过渡期备案登记。

 4、外地牌照的皮卡车是否属于管制范围?

答:《办法》中所称的“外地号牌小客车”是指非海南省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所以,外地牌照的皮卡车不属于管制范围。

 5、过渡期过后,是否还要接受120天管理?

答:根据规定,在琼注册企业、驻琼机构以及在琼居住的个人所持有的外地号牌小客车(非营运性质)可办理过渡期备案,过渡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不受120天限期通行限制。过渡期后,则需接受《办法》关于120天的通行限制。

 6、查询行驶天数的渠道是什么?

答:届时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具体查询网址和微信公众号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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