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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疫苗”闹剧涉7项违规,海印股份被罚35万

原标题:“非洲猪瘟疫苗”闹剧涉7项违规,海印股份被罚35万

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8月8日晚,制造“非洲猪瘟疫苗”闹剧的海印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6月12日发布的“非洲猪瘟疫苗”相关公告涉嫌7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广东证监局拟对海印股份给予警告、罚款35万元,对董事长邵建明、董事兼总裁邵建佳、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潘尉给予警告,共罚款20万元。这场持续了近两个月的闹剧已基本落幕。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为合作开展用于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的产业化运营一事,海印股份与许启太、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今珠公司)于6月11日签署《合作合同》,于6月12日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公告》。该公告披露内容被认定涉嫌7项违法违规。

广东证监局调查认定,该公告披露的合同方专利技术申请状态与实际不符。合同公告发布时,许某太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相关专利尚处于系统自动受理状态,并未获得授权。但海印股份却称其“拥有相关专利技术”“拥有专利权(含专利申请权)”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同时,公告披露的合同方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实际不符。在工商信息披露中,今珠公司股权信息均为代持,而实际持有人为许启太及其研发团队。公告披露的履约保证金支付情况与实际不符。海印股份向今珠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却对外披露将为许启太教授及其研究团队提供1亿元履约保证金。

此外,公告披露的拟产业化运营标的类别不准确。今珠多糖注射液兽用制剂,不属于疫苗,二者在生物安全性和生态毒性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同时,公告披露的今珠多糖注射液预防有效率也缺乏相关依据。海印股份在未获得相关备案的实验结果和材料证明的情况下,仅参照境外媒体新闻报道,对“92%有效率的预防”采取肯定性表述,并未将其列入风险提示。

公告披露还存在缺乏今珠公司未来业绩预测和资本运作等情况相关依据,未按规定披露《合作合同》重要条款等问题。

最终,广东证监局认为,海印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海印股份董事长邵建明、董事兼总裁邵建佳、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潘尉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拟对海印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邵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邵建佳、潘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新京报记者王思炀

编辑李严校对范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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