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今后设立养老机构无需审批
各市场主体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养老服务。
新京报快讯(记者马瑾倩)记者从全国老龄办官网获悉,近日江苏省下发相关通知明确,今后,江苏省各级民政机构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民资进入养老市场将更方便快捷,对养老机构的监管也将从源头管理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江苏省民政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全省民政部门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各市场主体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养老服务。
拟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的,依法向所在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拟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业务范围统一核定为“机构养老服务”;拟设立公办公营养老机构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向编制部门申请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取消许可后,举办者应于法人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
准入门槛降低后,养老服务质量会不会因此打折?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前置审批后,市场监管任务应该比过去更重。今后的重点在于养老机构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过程管理”,对养老机构实行“宽进严管”。
通知规定,自接收养老机构备案之日起,养老机构所在地民政部门即对该机构开展日常监管,确保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监管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和养老服务黑名单制度,对于失信被纳入黑名单的养老机构实行重点监管,提高养老机构失信成本。
据悉,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也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该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805.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3.03%。
去年底,我国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和部门综合监管制度。
新京报记者马瑾倩
见习编辑刘梦婕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