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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江州区法院:敲诈勒索!这伙专盯捞沙船的恶势力获刑

原标题:扫黑除恶|江州区法院:敲诈勒索!这伙专盯捞沙船的恶势力获刑

2019年8月8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何某郭、何某甫、梁某东、陈某永犯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扫黑除恶  江州区法院:敲诈勒索!这伙专盯捞沙船的恶势力获刑

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何某郭等四人经商量后以被害人在被告人所在村的左江河段捞沙为由,先后一起或单独以不付捞沙费就不给捞沙等胁迫手段对被害人李某、农某等人进行敲诈。

其中,何某郭等四人共同敲诈李某3次得款13300元、共同敲诈农某4次得款5000元,何某郭、何某甫还一起敲诈陈某等五名被害人得款8500元,何某郭单独敲诈蒙某3次得款4500元。四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威胁等手段,多次向捞沙船老板索要财物,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

法院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胁迫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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