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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射钉枪案”追踪,检察院要求警方提取交易环节证据

原标题:“网购射钉枪案”追踪,检察院要求警方提取交易环节证据

新京报讯(记者李一凡)湖北十堰一男子网购射钉枪,一审被认定非法持有枪支,判管制一年一个月,后被十堰中院撤销,发回重审。目前,重申开庭时间未定。今日(8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房县检察院及当事男子龚铭(化名)处最新获悉,检方已就“当事男子希望对网售平台及卖家追责”一事,要求公安机关对交易环节进行证据提取。目前,警方正开展相关工作。

“网购射钉枪案”追踪,检察院要求警方提取交易环节证据

房县法院出具的《监视居住决定书》显示,5月20日,对被告人龚铭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期限为六个月。受访者供图

“网购射钉枪案”追踪,检察院要求警方提取交易环节证据

4月26日,十堰中院裁定案件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受访者供图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10月,湖北省十堰市一男子因购买射钉枪涉案,检方指控该男子非法持有枪支,房县法院判其管制1年1个月。在这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出具的两次鉴定文书出现“鉴定数据存较大差异”情况。今年4月26日,十堰市中级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此案原定于7月23日在房县法院重审开庭,但因被告人无辩护人,遂延迟开庭。

7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房县法院获悉,目前,法院方面已为龚铭指派了辩护人。目前,龚铭的辩护人已开展阅卷工作。重审开庭时间未定。去年7月23日,龚铭被取保候审。今年7月23日,因取保候审期满,法院已变更为对被告人监视居住。

今日,龚铭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案件发回重审后,自己就向一审法院申请追加商家和网购平台的责任,“如果说我非法持有枪支,那么网购平台和售卖的商家是不是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龚铭在今年3月18日,向涉事电商平台递交了“信息披露申请”,并获得回复。回复显示,交易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他以买家身份购买了“消音宝马X5射钉器免顶压版”,交易金额为260元。

3月19日,龚铭向房县警方申请调查网购平台及商家的责任,但未获立案。新京报记者从房县门古派出所获悉,因网购平台提供的卖家信息显示,交易地在广东佛山,卖家户籍地在广东清远,当事人需向管辖地报案。


今日,龚铭告诉新京报记者,“房县检察机关已让公安部门登录我的电商平台账号,提取了我购物时的交易记录和卖家宣传的图片。”

随后,新京报记者从房县检察院获知,检方已就“当事男子希望对网售平台及卖家追责”一事,要求公安机关对交易环节进行证据提取。目前,警方正开展相关工作。

编辑李劼校对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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