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先做什么?
7月16日,北京市某路段发生一起车辆追尾事故。该起事故导致小客车起火燃烧,因轮式自行机械车司机戚某某一直在拨打电话,未及时对小客车内两名人员进行施救,导致两人死亡。最终,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依法刑事拘留。针对该起事故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先救人还是报警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如何处理?海口公安交警部门为您支招。
A、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当事人未及时施救,致使伤者因延误治疗加重病情或死亡的,当事人将面临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B、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发生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在海口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可通过注册使用“交管12123”APP板块中的事故快速处理功能,实现快速采集交通事故现场信息、在线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或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在线认定。
(陈世清李盛兰林馨钟玲)
附:21种常见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快处类型
1、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追尾);
2、在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遇绿灯亮时,转弯机动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机动车先行的;
4、遇红灯亮时,右转弯机动车未让被放行的机动车先行的;
5、遇红灯亮时继续通行的;
6、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7、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未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机动车先行的;
8、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的;
9、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未让左转弯的机动车先行的;
10、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1、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机动车先行的;
12、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3、违反标志标线的;
14、逆向行驶的;
15、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6、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7、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18、不按规定倒车的;
19、溜车的;
20、开关车门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21、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