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话抓贼致贼死亡案当事人,遇不义之事仍会义无反顾
广西抓贼致贼死亡一案,7月17日检方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诉后,7月30日,桂林市象山区法院驳回死者家属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今日(8月7日),当事人陈定(化名)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称,听闻检方撤诉,整个人都呆住了,自己前后被羁押70天,不会申请相关赔偿,目前对结果“很满意”;此外,未来若遇到类似不义之事,仍会“义无反顾”。
象山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起诉。受访者供图
随后,新京报记者从桂林市检察院获悉,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陈定撤回起诉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已获法院准许。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7月10日,桂林男子陈定在自家出租屋内发现了藏匿在厕所里的黄海(化名)。陈定认定对方是小偷,对其实施控制措施并报警。警方到达后发现,黄海已经死亡。事发后,陈定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后,检方两次作出不批捕决定,退回补充侦查,并最终于2019年2月28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陈定提起公诉,而非公安机关指控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今年4月25日,陈定被取保候审。其辩护律师为其主张正当防卫。
死者黄海的家属,向陈定一方提出了81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双方通过两次调解没有达成共识。
事发陈定(化名)自家出租屋内。受访者供图
检方撤诉不申请赔偿
新京报:有媒体报道,说你前后一共被羁押了70天?
陈定:是。前两次一共14天,最后一次是42天。
新京报:最开始拘留14天,警方是以什么理由?
陈定:第一次是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后来取保候审了,被取保后也比较严格,回来不能外出,早上九点半,晚上五点半,都要去公安机关报到一次。
新京报:第二次是因为什么?
陈定:过了大约一个月,我又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拘留了14天。后来释放时,检察院那个释放证里写的是“证据不足”,取保候审书里的解释是,“不必要逮捕”。
新京报:那第三次羁押的时间好像稍微长了一些?
陈定:第三次是逮捕了,有罪供,已经公诉了。
新京报:你被羁押了70天,现在检方撤诉了。你有没有想过申请相关赔偿?
陈定:我自身做生意比较忙,有现在这个结果也满意了,不想再多出一些事。而且法律方面,我也不是很懂。
目前只想把丢的生意捡回来
新京报:你接到检方撤诉通知时,心情是怎么样的?
陈定:不相信是这个结果,感觉很突然。当时审判长在办公室里跟我说“你撤案了”,我就呆住了。
新京报:检方撤诉后,死者家属与你有过联系吗?
陈定:没有找过我们。但邻居说去打听过我们的情况。
新京报:从事发到现在,过去差不多快一年了,这个事情对你生意影响大吗?
陈定:因为我被逮捕,一些大客户都走掉了。做生意竞争很激烈,一方面没有货源进来,也没有人送出去,大客户就丢了很多。
新京报:现在检方已经做不起诉处理了,你准备继续做之前的生意吗?
陈定:现在尽量和一些老客户多联系,把价格降低一点儿。至于走掉的客户,能拉回来就拉回来。想恢复以前的生意是不可能的了,有些货款要不回来。
新京报:这件事对您的身心有哪些影响?
陈定:对我没有影响,小孩子倒是有一些影响。当时很害怕,不过现在已经好了。当时记者问,他都手抖,脸上冒汗。
未来遇到类似事情“会义无反顾”
新京报:您能回忆一下当时事发时的情形吗?
陈定:当时我从外面送货刚回来,去上厕所。进门看到有一个人。就问了一句“你进来干吗?”他马上就慌了,说“我没有拿你什么东西,你给我走。”说完就往外钻,我就扯住他衣服。他刚好踩到了鸡蛋,滑倒了,我也顺势摔倒了他身上,然后我就按住他不让他起来。
新京报:听说他后来就不怎么动了,是吧?
陈定:不怎么动,是这样。我第一次报警过了大概10分钟,警察还没到。就打了第二次电话,他就更着急了。使劲挣扎,我按不住,就叫儿子,“你赶快赶快找个东西打他的腿,别让他乱动。”后来我儿子就捡了个棍子打了他脚两三下。我儿子也怕,打得轻轻地。后来也验伤了,没有伤。
新京报:检方有没有跟你说撤诉的原因,是因为正当防卫吗?
陈定:没说。只说是没有犯罪事实。
新京报:未来遇到类似事情,还会这样做吗?
陈定:对不义之事,当然要义无反顾。
新京报记者李一凡实习生刘清华
编辑李劼校对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