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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工作的县委书记落马 曾就干部违纪连发五问

原标题:16岁工作的县委书记落马

刘凯出生于1964年,四川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0年9月参加工作。也就是说,他参加工作时,只有16岁。

8月5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巴中市政府副市长、南江县委书记刘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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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自2011年起任职南江县委书记,至落马时任职时间长达8年,此前还任职2年多南江县长。

2017年1月,刘凯任巴中市副市长,晋升副厅并继续兼任南江县委书记。

刘凯出生于1964年,四川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0年9月参加工作。也就是说,他参加工作时,只有16岁。

在任职南江县委书记时,刘凯履历曾被质疑,当时巴中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网友质疑南江县委书记刘凯个人信息的情况说明”。

2013年6月初,有人在网上截图发布刘凯任职南江县长时的官方简历,当时简历显示,刘凯出生于1966年1月,同样也是1980年9月参加工作,也就是说,他14岁参加工作。网友质疑,为何能14岁参加工作?怎么取得的大学文凭?

当年6月7日,巴中市委组织部发布“情况说明”,称刘凯同志1964年1月出生,1980年6月初中毕业。其父原任通江县草池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因病于1979年12月逝世。按当时有关政策,刘凯于1980年9月顶替参工,在通江县委办公室当工勤人员。1987年2月被四川省达县地区劳动人事局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

刘凯1980年6月初中毕业;1990年6月-1993年6月在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学习,获得经管专业大专学历;1997年8月-1999年12月在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学习,获得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巴中市委组织部发布的“情况说明”中,刘凯的出生年份从此前县政府官网简历上的1966年调整为1964年。也就是他从14岁参加工作变为16岁参加工作。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南江县政府官网上,刘凯最后一次参加公开活动是在一周前的7月29日。

当天,南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2019年第7次会议,巴中市副市长、南江县委书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刘凯主持并讲话。

今年7月1日上午,南江县举行“庆七一·守初心·担使命”座谈会。市政府副市长、南江县委书记刘凯出席并讲话。

刘凯指出,回顾南江走过的历程,人心思齐、人心思干、人心思进的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同心同力的干事氛围持续向好;风清气正、山清水秀、崇廉尚实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此次讲话,刘凯要求下属“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他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打基础、利长远的正确政绩观,坚持用心谋事、专心做事、尽心成事。要保持敬业、追求专业,殚精竭虑谋发展、汗流浃背抓落实的精神,用干部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的幸福指数。要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广大党员干部面对“微腐败”绝不能掉以轻心,遇到“潜规则”绝不能随波逐流,碰上“人情礼”绝不能欣然笑纳,恪守清正廉洁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本色。

近年,刘凯还多次率县级领导班子前往巴中廉政教育培训中心举行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2018年3月24日,四川南江县2018年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召开。

当时,刘凯就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严峻形势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警示约谈,并连发五问:为什么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大背景下,违纪案件仍然频频发生?为什么在县委政府严教严管下,个别党员干部仍然长时间喊不醒?为什么在法纪制度的刚性约束下,越轨逾矩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为什么在持续深化的党性锤炼下,以上率下的标杆作用仍然发挥不好?为什么在责任压力的层层传导下,当甩手掌柜的现象依然禁而不绝?

16岁工作的县委书记落马 曾就干部违纪连发五问

当时,此“五问”被媒体广泛报道。

2017年2月16日的南江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刘凯要求,要坚守清廉高洁的情操。要借古鉴今,时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净之地不去、不洁之事不干、不诚之人不交、不正之风不染,牢牢坚守党员领导干部的清廉本色。要树正严以用权的标杆。要树牢正确的权力观,做到秉公用权、理性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二要敢于担当、务实作为,做良好政治生态的推动者。领导干部不仅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更要务实担当,从严抓班子、带队伍。要敢抓敢管。

他说:“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希望大家通过活动真警醒、真感悟、真触动,自觉严于律己,带头做好表率。”

刘凯简历

刘凯,男,汉族,1964年1月生,四川通江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9月至1993年11月,在通江县委办公室工作;

1993年11月至1994年8月,任通江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信息科副科长;

1994年8月至1996年3月,任通江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3月至1999年5月,任通江县广纳区委书记;

1999年5月至2000年1月,任通江县委办公室主任;

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通江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2002年12月至2003年2月,任通江县委常委;

2003年2月至2003年6月,任通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03年6月至2004年4月,任通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诺水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

2004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通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06年11月至2009年1月,任南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任南江县委副书记;

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南江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南江县委书记;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巴中市政府党组成员、南江县委书记;

2017年1月至今,任巴中市政府副市长、南江县委书记。

2019年8月被查。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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