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核载9人实载33人!河南一幼儿园"校车"严重超载被查
正义网安阳8月5日电(通讯员梁瑞庆赵瑞芬)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严重超载接送幼儿园学生。近日,由河南省安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驾驶人郑某、幼儿园园长商某危险驾驶案一审。这是自《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载”纳入危险驾驶罪范围以来,该院审查起诉的首例校车危险驾驶案。
2019年月2月25日以来,商某作为金色童年幼儿园园长,明知郑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仍安排郑某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小型面包车接送该幼儿园学生。2019年3月11日16时许,郑某驾驶面包车送该幼儿园学生至安阳县崔家桥镇魏村路段时,被安阳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检查,小型面包车核载9人,车内实载33人,其中幼儿31人,超过额定乘员数267%,属于严重超载。
案发后,商某投案自首,两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该院遂适用速裁程序对此案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郑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商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