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修研初心守护少年成长
为不断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工作,7月29日-8月2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特选派少年庭庭长及法官助理参加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全国青少年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理论与实务专题高级研修班”。
研修会特邀了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李豫黔、最高检第九厅二高级检察官张寒玉及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苏春景等专家、领导授课,各省公检法司及高校等机构人员参加此培训。会上,李豫黔副会长呼吁应当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预防和教育改造,着重强调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趋势及在新时代下更应关注青少年的成长、现阶段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征,要切实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与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张寒玉检察官也对新时代未检工作的发展分享了经验。苏春景教授阐述了问题学生的双预机制,道出了“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热爱未成年人这片大地”,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问题学生的关注,事前预防,事后干预。
未成年人不但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更是承载着一个国家的发展与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的关爱,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更有益于未成年人的成长。通过学习,更加深刻理解到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必要性,干警表示,把学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应用到玉州法院今后的少年审判事业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普法宣传工作中。
为探索新形势下全方位、多层次、综合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机制,玉州区法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工作,依托玉林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经常性组织未成年学生开展上法治课、参观审判场所、法治教育展厅、举行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作为该基地的主管单位,玉州法院积极抽调本院有关部门人员负责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的联系,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青少年学生们在教育基地,近距离感受审判工作,直观的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了法治观念。因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该基地于2013年8月获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授予“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创出了得到社会各届充分肯定和认可的“玉州模式”少审经验。
玉州法院以少年审判为平台,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打防并举,全面维权”的工作方针,走出了一条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挽救的特色之路,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先后获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