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明确“头雁”及团队人才服务政策购房有优惠医疗有定点配偶工作子女入学有便利
日前,黑龙江省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黑龙江省“头雁”团队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举行,会议同意首批经过遴选程序拟入选的92个头雁团队,以及财政资金支持的档次划分和每档资金额度。据了解,目前头雁行动实施层面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确保方案落到细实处,相关政策措施也正在进一步完善,确保头雁行动政策与实际工作相匹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头雁”及团队相关人才服务政策已经明确,如“头雁”可在定点医院享受优质便利服务,减少其就医过程中的挂号、候诊、检查检验、缴费、复诊过程的等候时间。除此之外,“头雁”及团队购房将有优惠,相关部门还会帮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
据介绍,在经费方面,赋予“头雁”人财物充分自主权,“头雁”团队支持经费可达5000万元、科研启动金可达1000万元,从海外引进的“头雁”每人安家费和住房补贴100至300万元。“头雁”团队创造的成果优先在我省转化,成果转化所得收入原则上留归团队支配使用,不上缴财政,不冲抵财政专项支持经费拨款。“头雁”团队依据法律法规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收益内部分配办法。
项目依托单位还要帮助有需求的团队成员解决配偶工作、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头雁”团队成员购房,所在市(地)政府(行署)可给予相应优惠。“头雁”团队骨干子女入学,可按照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的实施意见》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头雁”及其团队高端人才如需住院治疗,可优先安排床位、专家会诊和择期手术等便捷服务。
对“头雁”团队中的海外人才,有关单位要在来华工作签证及在华居留、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项目依托单位可结合实际建立“特派员”制度,全面负责对接和协调落实各项政策。
我省还将探索建立包括“头雁”在内、全省统一的高端人才“一卡通”制度,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作者:衣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