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村民上山徒手抓了56只棘胸蛙被逮个正着
棘胸蛙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俗称的“石鸡”,现已被及时放生野外
新京报讯(记者李傲)新京报记者从中国森林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安歙县森林公安局杞梓里森林派出所快速侦破一起非法猎捕棘胸蛙的重大刑事案件,查获棘胸蛙56只。
7月26日凌晨,安徽省黄山市安歙县森林公安局杞梓里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外地男子在该县金川乡仁合村外东山的小溪里抓“石鸡”,现已被村民带至外东山小学处,请求查处。接到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并依法控制了嫌疑人闻某和相关物品。经现场检查,犯罪嫌疑人闻某共计携带疑似蛙类野生动物56只、头灯两只、手提灯一只、蛇皮袋一只、蛇皮背袋一只,民警现场扣押了涉案物品,对相关证人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
经侦查证实,7月25日晚,浙江省淳安县王阜乡闻家村村民闻某,在禁猎期由王阜乡闻家村沿途至歙县金川乡仁合村附近区域的溪流中徒手猎捕棘胸蛙56只,后被群众当场发现。经鉴定,闻某携带的56只蛙类野生动物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棘胸蛙,即俗称的“石鸡”。
犯罪嫌疑人闻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根据有关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但因闻某身患肺结核,属于传染性疾病,不符合刑事拘留羁押要求。经歙县森林公安局批准,闻某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缴纳保证金五千元,其非法猎捕的56只棘胸蛙已被民警及时放生野外。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新京报记者李傲
编辑张树婧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