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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严书记”一审获刑十年 曾因“女儿事件”引关注

原标题:广安“严书记”一审获刑十年曾因“女儿事件”引关注

8月2日,四川省德阳中院一审宣判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受贿案,对被告人严春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严春风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8年,他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72.9万余元。2018年5月,严春风曾因“女儿事件”成为舆论焦点。当时有人称,一女子在某幼儿园群,要求老师给严书记女儿道歉。四川省委组织部证实,网贴所称的严书记为严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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