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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第二次通告

原标题:北京“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第二次通告

新京报讯(记者王巍)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通过北京市高级官方微信发布第二次通告,表示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集资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本次核实登记工作结束后,一中院将依据已经核实登记的数据推进案款发还工作。

根据法院公告,本次信息核实登记的主要目的是确定“e租宝”和“芝麻金融”两个平台中的受损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充值与提现金额并采集其本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及手机号码等联络信息,为下一阶段的案款发还奠定基础。

此次核实登记期限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每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此前,为有效开展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方便集资参与人就近参加信息核实登记,北京市在各区设置了67个核实点,目前,根据实际工作进度,现对北京市核实点撤并调整为24个。法院通告表示,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可及时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应的核实点就近参加核实登记。已预约的核实点被撤并的,可自8月3日起重新预约或直接至原预约核实点所属辖区的其他核实点参加核实登记。

法院方面提示称,本次“e租宝”案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涉及全国各省区市,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全国性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仅此一次。

本次核实登记工作结束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据已经核实登记的数据推进案款发还工作。

对于有人认为“核实登记确认签字就等于同意自己是非法集资人,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同伙并追究责任”的说法,法院方面解释称,集资参与人在现场核实登记时签字的效力限于对其身份信息、金额信息、账号信息及联络信息的真实性确认,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集资参与人积极参加核实登记对法院尽早完成案款发还、对集资参与人群体合法权益的尽快实现具有重要作用。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中获取的集资参与人信息,只用于案款发还工作,法院将依法对集资参与人的信息进行保密。

有关24个核实点的具体地点和相关问题查询,可登录北京市高院“京法网事”进一步了解关注。

新京报记者王巍

编辑李劼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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